你好,我想问一下.因为我现在刚刚入职,是一个培训机构 试用期是三个月,他有一份员工手册上面写着如果试用期期间提出辞职 提前三天就可以,那么这个补充协议有冲突吗? 我就只签了一个这个补充协议,我问他说这个补充协议是对转正后的员工约束的 如果我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辞职, 机构不让我走 我可以三天后就立即离职吗 那么我还能拿到我的工资吗
2025-03-12 23:21您好,关于您在试用期内提出的辞职申请以及公司是否同意的问题,建议您与公司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协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但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需要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计算剩余的工资。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不同意您的辞职要求,您可以选择在第三天之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至于您提到的员工手册中的规定,这可能是指试用期结束前的员工手册中对于提前离职的具体条款。一般来说,员工手册中的内容应当由企业自行制定并明确告知员工。如果您认为该规定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存在不合理之处,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反映,以便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解决。 总之,作为新入职的员工,了解并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