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厂做了50天,和主管说了不做了,让厂里把工资发给我,现在不去五天了,工资还能拿到吗?
2026-03-03 06:5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已经提前30天通知了公司,并且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作,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剩余部分的工资。 同时,考虑到您的情况,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协商解决的方式,即请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剩余部分的工资,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争议。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及政策,避免因不当行为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