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合作开店(谈好各50%股份),由于B丈夫装修预算超标然后他们垫付超标装修费后,夫妻吵架后逼迫A老公签署一份欠条。(欠条出借人写的是B老公,借款人是A老公) A与B的合作合同注明此店各个项目仅限于本人,家属其他人无权参与。是否之前AB老公签署欠条是否有效
2025-05-16 18:58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存在几个关键点需要澄清和分析。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他人名义签订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属于双方共同约定或一方自愿承担的部分,则可以推定为双方共同债务。 其次,您提到的“欠条”是指一种书面形式的还款承诺,通常用于明确债务人的还款责任和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欠条上的出借人和借款人均是B老公,并且借款金额与欠条中的描述相符,那么这份欠条可以视为双方对债务的确认。 最后,虽然合同规定了只有两人有权参与店铺的经营,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其他家庭成员是否也可以参与。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其他家庭成员没有实际参与到店铺运营中,也不影响欠条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欠条有效,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欠条上的条款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存在争议,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