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受聘于一私人老板,从事装修工程管理,口头约定是月薪一万,现在这段工程到收尾阶段,老板说解雇我,结算工资时发生争执,因为九月份没到结算工资日,拖欠了几个月工资不说,还要扣我半月工资5000元。请问,我这个问题受不受法律保护?
16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如果您的老板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并且要求扣除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可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例如书面合同、工作记录、工资条等,以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薪资情况。同时,建议您与老板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帮助或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在任何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