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诉离婚,孩子一周岁半,分居一年多,孩子跟我生活,我们之间大半年没有联系,孩子抚养费由我承担,我是外嫁,户口也签到外地,这种情况,我否在我居住地起诉。如果不可以。我是回户口所在地吗?我们的房子没在户口所在地,我们共同在市里的房子居住三年,所以我们从未在户口所在地居住,这种情况,我去哪里起诉,孩子我必要要,这种情况,判给我的希望有多大?
2024-09-27 07:38关于您的离婚诉讼事宜,建议您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确定管辖法院。首先,您需要确定自己住所地或孩子的居住地所在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户籍都在当地,则该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一方户籍不在当地,另一方户籍则为本地的,则应选择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 确认判决结果。无论是在哪里提起诉讼,最终的判决结果都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法官裁决。因此,在决定是否去其他地方起诉时,请确保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财产分割与抚养权。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做出裁决。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条件更适合照顾孩子,或者有证据证明自己对孩子的感情更深厚,可能会得到更多的支持。 经济负担。如果孩子的一年半是跟随您一起生活的,那么作为父亲,您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具体的数额应当依据当地的标准和法院的裁决来定。 房屋问题。关于房屋的问题,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例如请求法院进行调解、仲裁或是直接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等。 最后,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建议您尽早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并详细分析各种情况下的利弊,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同时,保持冷静、理性,避免情绪化,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