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大型超市做收银员工作9年,今年因意外受伤休息六周。休息后公司以休假超7天为由,未经书面通知把我转岗保洁员,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2025-06-07 18:53首先,我理解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且非常关心您的权益。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而公司的行为可能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因此,如果公司在没有征得您的同意的情况下将您从收银员岗位转岗到保洁员岗位,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由于您在休息期间未被允许继续从事原职位的工作,这也构成了对您的权利侵害。 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要求其重新考虑您的转岗决定,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或委托律师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