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曹德明。09年拆迁后政府开始答应给的地方也被收回,公司就不好营业,一直到现在。开始还拿生活费,后来连生活费也没钱发了。现在又要最后一次拆迁了,拆了就什么也没有了,我想请问律师,我作为公司的一名小股东,职工。我应该能够得到哪些补偿。因为以后没有工作了,上面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比较合理,大股东心还是黑想要按照股份分,我认为先必须要解决我们的以后养老保险后才能分吧。不然以后叫我们怎么办。我也是在部队工作十年转业回来的。恳求律师能给我一个答复。我们毕竟是国有改制过来的。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也不想糊弄,得讲法律。
2024-10-03 01:36尊敬的曹先生。 您好!感谢您向我咨询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时,对于员工的安置应当公平公正,并且应当考虑其在公司的贡献和未来的生活需求。以下是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诉求并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这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内部协商不成功,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一过程中,可以通过证据支持您的主张,比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关注社会保险。虽然养老保险是个人责任,但考虑到将来可能需要养老金用于退休后的生计,建议您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并确保自己缴纳足够的保险费用以享受相应的福利。 寻找其他经济来源。即使公司无法提供稳定的收入,也可以考虑寻找其他经济来源,如投资创业、兼职等工作。同时,了解当地的失业救济政策,以便及时获得帮助。 法律顾问的帮助。如果您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希望从更专业的角度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可以聘请法律顾问进行指导。 长期规划。虽然短期内可能会面临困难,但长远来看,保持积极的态度,努力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寻找新的职业机会,都是重要的一步。 最后,希望您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尽快恢复生活的稳定状态。祝您一切顺利!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