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过期了10天,任然在工作,可能提前通知我去续签合同。种种原因没有通知到我本人,导致过期了10天,当是每天都在上班,第14天联系到我去续签时,我要求签无期限劳动合同,之前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这一次我应该有权利要求签无期限劳动合同,可是公司不同意签,我该怎么维权,我还该继续打卡上班吗?
2025-04-16 17:12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通知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按规定进行通知,则可能存在违法行为。 其次,你有权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按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关于是否需要继续打卡上班的问题,这取决于你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你认为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可以考虑停止打卡上班并寻求帮助。但在此之前,请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任何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