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底向公司申请离职,因本人手上业务问题公司一直拖着不予办理,后来在2016年12月30日公司以我无故旷工为由登报除名,2017年2月8日给我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通知我,也没给我任何电话和书面通知,我在2016年11月份怀孕了,结果公司断了保险导致我无法报生育险,本可以申领失业金,但等我知道了已经过了60天申请时间,我现在可以维权吗
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了解您的权利。首先,要明确您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和其他相关福利。这些权利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规定的赔偿金、医疗费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等。 保留证据。为了支持您的主张,请确保保存与您的工作关系相关的所有文件和通信记录(例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以便证明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 联系法律顾问。考虑到涉及劳动争议的情况复杂性,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情况,制定最佳策略,并指导您如何收集和提交必要的证据。 及时申诉。如果您的诉求未能得到满足,您有权提出申诉。通常情况下,这需要您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诉。请务必关注并遵守有关申诉程序的规定。 保持冷静。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理性和耐心是非常重要的。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因为这可能会对解决问题产生不利影响。 最后,强烈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关键的诉讼窗口期。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希望上述建议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