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入职口头承诺一年多一个月工资(即13月工资),现在工作两年8个月离职,第一年的13月工资第二年年底才结完。老板都是现金结帐,没有工资条。第二年的13月工资能要吗?
19天前在您离职时,如果您的工资已经按照约定的期限结清,那么通常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获得剩余未支付的工资。然而,如果您与雇主就工资结算事宜存在争议,并且未能通过协商解决,则可能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联系雇主。尝试直接联系您的雇主,解释您的情况并询问是否可以得到剩余的未结工资。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与雇主沟通困难或不成功,您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以解决纠纷。 就工资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将雇主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其支付剩余的未结工资。 请注意,在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您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及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您尽可能地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例如直接与雇主沟通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