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有结婚证,有了小孩,对方(她)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把孩子的户口上在她名下!我们分了以后,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迁移过来,但对方(她))不给户口本请求帮助??我怎么才能把孩子的户口迁移过来???
2024-08-27 02:25如果你们已经分居并且孩子出生后,您与对方未再共同生活,并且您有证据证明双方已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此时,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申请将孩子的户口迁移到您的名下。 具体步骤如下。 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提供以下材料。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在户籍登记机关填写《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证》,并提交以上材料。 请注意,在进行户口迁移的过程中,要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指导,请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