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物流公司干了20天,她是属于一个自己承包的,进来的时候没有签任何合同,我想离职,我已经提前跟他说了,就是想让他有个准备,然后等我去找他结工资他说结不了,因为我没有干够月,我说那我干够月再走,他说不用了,有人替我了,摆明了不给我钱,我现在就10块钱,我打算用工资买火车票回家呢,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4-09-27 01:30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为一个月;不满三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有权要求立即结束与该公司的雇佣关系。 其次,关于你的工资问题,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他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雇主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最后,如果你需要购买火车票回家,并且无法获得公司支付的工资作为支付手段,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 如果可能的话,尝试联系你的雇主,表达你的困难,并询问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 如果情况非常紧急,你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支付你未得到的工资。 请记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了解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同时,也建议你在处理此事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