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修理厂上班,下班后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完饭后再回宿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方肇事)抢救无效死亡,他们公司只是简单慰问了一下,我弟弟在那里上了七年的班了。没有和他签定劳动合同,只买了一份团体意外险。我能不能要求他们对我们给于一定的经济补偿?还有他们买的团体意外险没有报给我们,保险公司要求我们提供摩托车行驶证(摩托车属于盗抢车),我应该怎样维护我合法权益?谢谢!
2025-03-28 01:42首先,关于赔偿的问题,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并且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那么雇主可能会被要求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事故都可以得到赔偿。 其次,关于保险的问题,如果您认为保险公司在处理此事时存在不当之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并获得公正的赔偿。 最后,如果您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摩托车是被盗抢的,您也可以向警方报案,以获取相应的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