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4年9月在一个单位工作,签合同时间为2年。合同到期后就没有再签订合同,但还在单位工作,工资一直发着,保险也交着。我于2017年4月生孩子,在单位请了产假,单位也给我批假了,后来单位因为领导更换原因,在2017年6月说解聘我了。 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他们有理由解聘我吗?
回答数:612
属于违法,建议向当地的 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703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31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