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8号,已有身孕7个半月的我妻子被县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强制打引产针之后,并告诉我们药物打在羊水里,6小时之内剖腹孩子可以救活(并有成活的先例),还为我们联系了医院。经抢救得一女婴,因早产患有先心病,现在正在治疗之中,请问他们违法吗?
2024-08-29 10:29您好!您描述的情况中,确实存在一定的争议和不确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包括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等医疗行为。 对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妊娠条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妊娠条件,即为合法行为;否则,可能涉嫌非法干涉妇女的人身自由或健康权的行为。 其次,关于药物注射到羊水中是否会伤害胎儿的问题,医学上并没有明确证据表明这种做法是安全的。因此,建议您及时与专业的医疗团队进行沟通和讨论,了解具体的操作方法及其风险。 最后,由于您提到的这个案例涉及到了医疗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可能性,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者咨询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请您理解,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这是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