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存续期共同房产在一方名下,协议离婚后,协议书写明房产变根给另一方,
12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同意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过户到其中一方名下,并签订了书面协议,则该协议有效。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协议是基于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签订的,或者是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该协议可能无效。此外,即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也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房屋无法顺利过户,例如产权证被查封、法院判决禁止转让等。 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当慎重考虑,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