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市一家公司工作14年,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效应提成,基本工资为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的2000块钱。现因病在家休养,工资却发我1600元,请问对吗?不对我立刻怎么办! 谢谢
2025-06-30 21:40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资水平确实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这种情况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调整工资至符合规定。 如果您已经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但仍未得到解决,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记录和通讯证据; 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或法律援助组织寻求帮助; 在必要时,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持冷静和理性,并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