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厅上班,上个月六月一号我递交了辞职信,但没批,他让我继续做,我答应了,但现在我不想做了,今天没去上班,经理说我不去只能算自动离职,一分钱也拿不到,请问,我上个月的辞职报告还算吗?我这样走能否结到工资
2024-11-13 18:33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员工在提出书面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给予答复。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作出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您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并且接受了新的工作安排,这表明您的行为已经被视为“自动离职”。这意味着无论是否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都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至于是否可以拿到工资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规定只有通过法定程序才能得到赔偿,否则自动离职不会导致工资被扣除的情况发生。因此,您可以向公司要求获得任何未领取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离职流程和可能面临的后果,以便做出最佳决策。同时,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