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于外聘合同,一年一签,今年6月30号合同到期,也提前告知单位合同到期,但单位直至到期当日都无续签意向表示,且在此前一个月,领导已多次表示要换人,6月30号晚只好告知领导合同期到了,明天开始不再上班。现在就单位不续签提出赔偿时,单位提出是他们的电脑输入有误,电脑显示合同到期是2018年6月30号,单位现在是想跟我续签,是我单方面不上班续签的,所以不是单位不续签,所以不用赔偿。现在想请问单位是否得履行赔偿不续签条款,这算不算单位规避不续签赔偿,
2024-11-13 18:31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单位之间存在一份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除非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雇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然而,在您的案例中,虽然您已经通知了单位合同即将到期,但是单位直到合同到期日才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没有及时提供新合同或拒绝签署旧合同,那么他们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因为您是在合同到期后被迫离开工作岗位,并且这种行为不符合通常的职场行为准则。 因此,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他们提供新的劳动合同或解释为什么拒绝续签原合同。如果单位仍然拒绝,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来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