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医院的职工,因为绩效工资了以后,医院把一部分的工资,提为绩效奖金,然后护理部把分配奖金的方案按照上班天数来计算,然后我们如果休年休假,就没有奖金了,然而单位各职管部门他们拿平均奖,就不按照上班天数算奖金,这种做法对吗?謝謝!
2024-07-15 13:29你好!关于你提到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和护理部的做法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并且这些福利待遇应当是固定不变的,与个人的工作年限或出勤率无关。 其次,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了不公平对待或者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与雇主协商解决。你可以尝试直接与你的雇主沟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担忧。 提交投诉。你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提交投诉材料,由其调查处理。 向工会寻求帮助。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有工会组织,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工会可能会提供支持和建议。 就业监察机构申请调解。你可以将有关情况告诉当地的就业监察机构,由其介入协调处理。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务必确保证据充分,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效保护自己。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