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由于环保等部门的严查不允许生产,勒令其搬迁或是倒闭,工厂先是以搬迁为由安抚工人,值班工人按职务不同,值班期间每天最高240,最低的130,由于每天130,还轮流值班,每月工资1300,连基本生活保障都没有,个人家庭原因不得不辞职另找其它工作,现在听说,我们所在的工厂应该给我们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请问我们辞职的员工能否要求追加保险费用?工厂倒闭是否有我们辞职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工厂倒闭政府是否给补助款?补助款是按工厂的规模发放还是按人员数发放?如果按人员数发放是否有辞职的员工的?辞职员工需要哪些材料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看见信息的律师帮我们解析,万分感谢!
5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首先,关于您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您有权要求从工厂破产或倒闭时起,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表进行补缴。对于工资待遇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以获得合理的赔偿。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企业因生产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裁员时,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至于补助款的问题,这通常与当地的政策有关,并且可能涉及到企业和当地政府的关系。如果您有具体的财政补贴政策,那么您可以寻求相关的政府部门的帮助。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及时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于后续的法律程序。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