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这边找了个工作,是家ktv。刚开始收了八百服装费。当时也没有多想,就直接和我朋友一共交了一千六,当初说好的一个月四千,加小费一个月最少五六千。干了快一个月,忽然发现这边生意不是很好,一天几个包间。老板也没我们提工资的事情,当初也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我怕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求解答。
2025-06-26 08:38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或克扣工资。如果您在工作中遭受不公平待遇或者工资被拖欠,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尽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