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我在2018年10月19号在公司辞工的,老板欠我9月份十月份的工资,到今天2018年12月20号未发,怎么讨工资
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支付其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如果您已经离职,那么您的权利是有限制的,因为您没有继续工作的义务。不过,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直接与公司协商。您可以直接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经理,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如果与公司沟通无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他们进行调查处理。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情况比较严重,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权。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