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事业单位,无编制,单位和我每年签订有合同,明确了工资待遇。但是,和我同种工作的同事,同样无编制,签订的另外一种合同。他们在合同外,比我们多一份绩效奖,每年多发3-5万。现在,因政策原因,单位要无故清退我们这种类型合同的员工,我除了能得到每工作一年就得的那一个月工资,能要到我们与另外那些同事工资中的差价吗?
2025-09-07 06: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单位在未与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决定解雇您,并且您认为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获得以下补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要求得到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确实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您先收集证据证明单位的行为符合法定条件,然后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建议您了解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不陷入可能引发纠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