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单位是个国企 2010年来的单位 我来了第一年说是实习期 第二年说是见习期 到了第六年才给的五险一金丝之前什么都没有 单位这样的做法对吗??如果有一天我被开除了 那六年的权益我能申请到什么?
17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单位可能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等事宜。 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的工作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实习”、“见习”的期限,那么通常这些时间不会影响您的社保缴纳年限和权益。但是,如果您确实是在特定时期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比如接受培训或学习新技能,这可能会影响您的社保缴纳年限。 至于您提到的是否能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单位不遵守法律规定导致的解雇,您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解雇,则可能会有其他的救济途径。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收集证据,如工作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然后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并寻求相应的法律援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