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月份到这个教育培训机构上班,9月1号转正,11月24号晚上老板把我开除。原因是:9月份就给我安排了每周五晚六点半到八点的课,(平时规定是五点半下班)三个月来我一直跟他们协商加班费的问题,他一直拖着不想给,11月21号我又提出加班费的问题,他们又说再商量,所以我11月24号周五的课我我提出不想教了,老板就火了,把我开除了,要我别去上班了。然后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应该给赔偿给我赔偿金和加班费,应该赔多少。
2025-03-14 04:11在您描述的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雇主支付以下补偿。 工资补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您的工作被解除是因为违反公司政策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可能需要支付未完成的工作时间的工资。 加班费。由于您在工作中加班,且没有得到相应的加班费,雇主应支付这些额外费用。 违约金。如果您已经提供了服务,并且解除合同的原因不正当,例如违反协议条款,雇主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尽管您的合同已被解除,但一些雇主可能会提供经济补偿以示尊重员工的努力。 请注意,具体金额将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以及与雇主达成的具体协议。建议您尽快联系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并获得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