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无故变更劳动合同违法吗?我在这个工厂去年五月八号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有明确的薪资待遇和劳动岗位属于生厂班组长,现在我在没有任何违规和重大失误的情况下,工厂擅自给我调岗说要给我降工资,原因是我没有行驶管理职责,工厂现在要解除劳动合同,说是给我赔偿一个半月工资,我的要求是三个月平均工资,工厂不答应,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解决,我要三个月工资包括一个月通知费合理吗?请帮忙看下,谢谢了!我的手机号码:13505734220
2025-08-03 12:4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您的薪资待遇和工作岗位。如果工厂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这些条款,并且以此为由解雇您,那么这可能构成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关于您的补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表现符合约定的标准,那么您可以向工厂提出合理的补偿要求,以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工厂确实存在上述情况之一,那么您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