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是在火锅店上班,每天下午4点半上班,一直上班到凌晨3点,请问这个上班时间合理吗?中途没有休息,因为上班时间长和工作上做的不开心。所以也很想回家过年,特向老板口头辞职,老板不同意。如果真的要走那就3个月之后才可以走,如果提前走他就要扣发工资。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2025-04-23 15:50在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劳动法规定。首先,您需要了解中国的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沟通解决。您可以尝试通过书面形式与老板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希望调整工作时间或寻找其他方式缓解压力的建议。同时,强调加班对健康和情绪的影响。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感到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或者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报告情况,以获得进一步的支持。 保护自身权益。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决定离开公司,可以考虑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日志、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请记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是重要的,但同时也需要尊重公司的管理决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既有利于个人发展,也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