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刚好一个月,昨天老板发信息说不用去上班了。没有签劳动合同,培训费之前问她,她说都是她的,工作服也问我收费。。。我想知道,我的工资到底应该怎么算?是否有赔偿?
16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其次,关于培训费用和工作服费用的问题,这些都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这些费用已经由用人单位承担,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退还相应的费用。 至于工资的计算,需要根据双方约定或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工资被拖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同时,你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