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13到一家公司实习,实习协议签到6.30,6.27日下班后去辞职。公司要求我交接一个月,我不愿意,(实习协议里写的七天的交接)后来让我当天晚上搬离宿舍,说让我直接搬走不用交接了。7.21没收到工资,问公司的行政,她说我没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给我发。本来6.27去辞职是想说提前三天辞职,后面的时间再交接。但是实习协议里好像有一条说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的。今天去劳动局那边,那边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要协调,但是公司还是坚持不发。后面就让我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那边说我是实习他们不能处理,就让我去法院起诉。现在就想知道如果我去起诉的话,胜算有多大?是不是还要请一个律师?
2021-06-15 11:14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