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我是煤矿上生产单位的材料员 是矿上当时没有合同工名额 所以当时矿上就让我签的劳务合同 一年到期后就没有再让我签合同 劳务合同期限为2015年之2016年8月 已经快2年了没有合同 这样做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2025-10-01 14:20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煤矿上的生产单位的材料员,且矿上当时没有合同工名额,因此,矿上让您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虽然您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鉴于双方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矿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如支付工资等。 如果您认为矿上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 是否存在连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事实; 矿方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是否有证据证明矿方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