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领导要求我们每天必须上班十个小时如果不够十个小时就扣工资扣全勤奖这种情况违法吗
2025-10-01 15:0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您的领导要求您每天必须上班十个小时,并且如果不完成则会扣工资扣全勤奖的做法并不合法。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六)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七)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八)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因此,如果您的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你提供合理的休息时间和补偿加班费,您可以依据上述条款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