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申请劳动仲裁,我2002年开始在工厂工作,干了14年,一直没有保险,在这期间只签了一次一年的劳动合同,我有自2004工资记录,我十多天没去上班,工厂以我自动离职为由辞退,我在温岭市,月收入大概4000元,工厂愿意赔我历年的保险费,别的就不赔了
2024-06-27 21:4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工厂工作了14年,但只签订了一次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且没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您提到工厂以您自动离职为由辞退您,但您实际上并未自动离职,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您拥有自2004年的工资记录,这是证明您工作年限的重要证据。您可以据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工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社会保险等。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建议您收集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工资记录、劳动合同(如果有)、辞退通知等,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