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每月加班超36小时,为78小时,严重影响了我身心健康。现我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单位有无赔偿。已在这单位工作了7年。
2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如果您的工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时间,可能构成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在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时,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如果您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且不满十年的,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视为一年,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上述规定是基于一般的劳动关系和法定标准,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与单位进行协商,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收集相关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