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一公司连续签了两个一年的合同,第三年合同期满找公司他不签,继续工作了7个月后,突然辞退我。有的同事说有又项赔偿①3个月工资的双倍金.,②未签合同7个月双倍工资差额部分。我不懂,您看能都支持吗?谢谢!
26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到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的。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且没有提前通知或者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所谓的“违法解除”),则公司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7个月内仍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上,公司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离职证明、加班记录等,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