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签了,但两份都在企业手上。2.入职时企业要求签订自愿不买社保,因而没给我买社保。3.发工资发现金,签两份工资单,都在企业手上,没给我们。4.都是以调动为借口,逼员工自己离职,不作任何赔偿。我在这企业做了近六年,现在调动岗位,这样的纠纷打官司有胜算吗?
2024-12-12 18:15关于您所描述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的权益被侵犯,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与雇主协商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双方可以自行和解并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这可能包括补发拖欠的工资、支付加班费、补偿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的损失等。 劳动监察部门调解。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或投诉。他们有权对企业和个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法律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将雇主告上法庭。在中国,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一定期限内提起劳动仲裁的权利,但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配合,或者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以及可能的救济措施。同时,也可以参考一些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例来了解如何准备和应对此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