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月向公司入股6000元,8月11日我提交离职申请,签字日期为9月11日离职,之后我请了10、11号2天假,经过老板同意,所以离职日期为9月8日。目前老板要扣我入股钱和工资,我提了1个月交接,直到9月8日才有人与我交接,可是一天根本交接不完。在此期间,老板让我处理某厂家事情,处理不好就扣我的钱,我处理好了还要继续扣我钱。我因家中老人生病才需请假,正常公司交接内容我已完成,可是老板又找我不负责本岗位之前的事情压我工资。如果公司不给我发工资并且退回入股钱,我是否可以去劳动仲裁此公司?
17天前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存在一些混淆点需要澄清。 请注意您的股权是基于何种条件或协议获得的?例如,是否是在公司成立时作为出资人加入,并且股权份额占一定比例? 您是否有明确的约定或协议来确定离职后的工作交接期限以及可能存在的薪资扣款情况?这些规定对于判断公司扣款行为是否合法至关重要。 如果您已履行完交接手续但仍然被要求承担额外责任并因此被扣薪,这可能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针对上述疑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请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如雇佣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等)中的条款清晰界定工作交接的具体时间及职责范围。 -在离职前,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以明确工作交接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的完成状态、遗留事项的处理方式等。 -若发现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建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以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最终,能否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这个问题取决于具体的证据和法律适用。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法律问题的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