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公司上班20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办理了入职手续,现在提前一个星期离职,公司说不给工资,因为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我又不是正式工?
14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公司是否应该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工资的问题,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在一些情况下,由于种种原因,比如员工人数众多或者企业规模较小等,可能无法立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一份书面证明,说明您是该公司的一名临时雇员,并且在您的工作时间里,公司已经向您提供了基本的服务和福利待遇。此外,如果您能够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公司的服务,例如考勤记录或工作日志等,这也有助于支持您的诉求。 至于您提到的提前一周离职的情况,如果公司在您的工作中确实发挥了作用,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即使是在您提出辞职之前,公司也应支付这些报酬。当然,具体的薪酬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您与公司之间的约定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日志、通话录音等,以便将来可能遇到类似情况时作为参考。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 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