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的时候摔了一跤,去医院看发现骨折了,然后就进行工伤申请,申请也申请出了,也认定了是工伤。我伤好之后将一切资料都交给单位,单位说她会去办劳动等级鉴定的让我安心上班。材料交给单位相关人员已经22天了,都没有去办过。而且医疗费之类的都没有给我报 过。请问从伤好后到劳动等级鉴定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医疗费有的报吗?赔偿问题又是怎么算的?
2025-04-25 23:21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受到伤害或患病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但是,具体的时间限制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劳动能力鉴定的要求,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对您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至于医疗费用报销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可以由企业承担的。具体的报销标准和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与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了解相关政策。 最后,关于赔偿问题,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计算赔偿金额。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