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您好!我弟弟替一私人老板开货车,常年加晚班开通霄,5月4日晚11点左右突发胃出血,送至福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5日下午医生下病危通知书,要求转院到福州总院,5日下午六点左右转空军四七六医院肝胆内科,诊断为长期劳累引起肝硬化,肝门静脉破裂出血造成,预计治疗费用多达十多万,请咨询我弟可以向老板起诉维护哪一些权益,或者说老板应该承担哪一些责任?不胜感谢!
2025-07-24 02:22您弟弟的病情需要紧急救治,并且已经转入专科医院接受治疗。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弟弟有权向其雇佣的老板(即私人老板)索赔,以补偿其因工作而遭受的伤害和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受到伤害或患病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待遇。因此,您可以帮助您的弟弟收集以下证据。 与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协议。 医疗费单据、挂号单等就医记录。 老板的联系方式或其他有效联系信息。 证明工作时间及休息情况的相关文件,如考勤表、工资条等。 一旦上述证据充分证明了老板存在过错并导致了您的弟弟的损害,那么您的弟弟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要求老板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建议您的弟弟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