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儿童摄影店上班 签了合同才来上班 没想到说学习是让学习怎么卖卡 然后合同是写的试用期合同说第一个月是3000块钱 2800+200全勤 还写着有四天休息 结果一天都没有 休息还要扣我钱 我就一天没休息第二个月成为正式员工之后是底薪1800+全勤+提成 我的提成不是卖卡的 是我正常化妆的提成 到开工资的日子没有按照每个月十五号开工资发 而是到了十六号催着跟他要才发 当时拿着八百块钱就让我签字 我说我怎么才八百块钱 我签得合同不是这么写的 当时就翻脸了要走 我就没让他走 结果后来又拿合同自己在屋里跟店长说了半天话 后来我说你跟我爸说吧 结果让他拿出合同来让我看看 她借口说找不着了 我留了个
2025-03-24 13:23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和信任。关于您的情况,我们非常重视并愿意提供帮助。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初步判断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在试用期内,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全勤奖等福利,并且要求您承担相应费用,这可能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 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工资,也有可能侵犯到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关于合同内容的争议,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以确保权益得到维护。 请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书面合同等),以便后续维权之需。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