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4日在厂里摔伤骨折,经工伤鉴定为拾级。于2月份办理好工伤相关手续并辞职。劳动局给出支付7个月工资计1892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失业补助金各两个月工资合计四月工资约17500元,现厂里已把工伤工资打给我们了,而后面的四个月工资一直不肯支付,也不愿去劳动局办理相关手续。他们说除非我们采取劳动仲裁,不然他们不会支付这笔钱了。像我们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能拿到这笔钱吗?希望得到帮助的小徐。
2024-09-05 15:40关于您在工厂受伤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您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工伤保险责任,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至于您提到的“申请劳动仲裁”的说法,如果您的单位不配合处理,确实可能需要考虑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应当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并且符合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同时,建议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了解其拒付理由,寻求解决分歧的方式。 总之,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收集充足的证据材料,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