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打隧道务工在工地工作时机械把右手五个手指全都绞掉了.治疗出院后.老板什么都不管.就让我回家.等六个月以后再去做伤残签定.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4-09-03 11:02您的情况属于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您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该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作出是否为工伤的结论。如果认为是工伤,则应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您的伤害与工作有关联性,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照片、医疗记录、同事证言等。如果您被认定为工伤,您有权获得以下补偿。 医疗费。用于治疗工伤所花费的合理医疗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标准计算的每日伙食补助金额。 康复费。根据康复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康复费用。 生活护理费。由于受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护理费用。 此外,如果您的伤情达到一级或二级伤残标准,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相应的就业补助金等。请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