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3年7月份来的我现在的公司,我现在是怀孕4个月公司给我降职降工资,还让我上夜班,夜班15个小时,社保也没有按照真实基数给我缴纳,劳动合同也没给我给,请问这种情况劳动仲裁的话公司可以给我赔偿多少?因为家庭条件不太好,一心想生完孩子拿到生育津贴,还有像这样的情况是现在仲裁比较好,还是等到生完孩子以后?
2025-03-05 09:14根据您的描述,您目前面临的情况可能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关于降职降薪和要求加班的问题,这通常被认为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如果您在工作中遭遇不公平待遇,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获得帮助。 至于社会保险的缴纳问题,如果公司没有为您按实际工资缴纳保险,那么您有权要求补缴,并且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滞纳金。此外,您还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详细的工作记录,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加班时间等信息,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生育津贴的问题,具体情况取决于您所在地区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如生育年龄、生育原因等),员工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生育津贴。然而,具体金额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先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然后再决定是否申请生育津贴。 总之,面对上述问题时,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记录、合同复印件等,然后及时与公司沟通协商,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