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当时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备案,办事人员未提醒说要将劳务公司加进去一起备案,后来发生工伤后,认定以项目的劳务分包公司为用人单位认定工伤,现在社保报销不同意报,说主体不合,我们应该怎么办?
26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建筑工地发生的工伤认定和社保报销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应当包括实际用工的全部单位和个人。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务公司作为实际用工单位,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来解决这个问题。 联系工伤保险管理部门或社保机构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与实际用工单位沟通,要求他们提供所有涉及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如果上述措施未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仲裁。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