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7年3月29号进入公司上班,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以存档为由拒绝给员工那一份,试用期我怀孕了,前两天我告诉了领导,可是公司今天把我辞退了,说我试用期不合格为理由,而且试用期保险也没有给员工购买,但是我保险是挂在别的公司买起走的,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2024-10-31 19:3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原因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未给您提供书面通知,并且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试用期考核,那么您的权利可能会受到损害。 其次,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过程中,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工作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以便证明自己确实是在试用期内工作的事实。 最后,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进一步的帮助。例如,您可以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也可以联系律师或法律顾问寻求帮助。 总之,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及时采取行动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