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 在工厂上班四天被化学原料烧伤身体百分之10面积深度2的伤 住院时工厂用别人的名字给我办的住院手续当时我不知道 后来病情还转知道了 问工厂主任要换我的名字 他们不给换说用这个名字才给医药费 因为当时医药费太高 总共要差不多13万 我实在没有办法就这么住了 现在厂方不愿给赔偿 工资只给一天60元 而且拒绝给康复期间的药费(医院开的要有处方病例也要求使用)没有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2025-03-12 10:56首先,您有权获得工伤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意味着您的受伤属于工伤范畴。 其次,关于姓名的问题,如果您的医疗费用已经由保险公司支付,那么应该不会因为姓名的问题而影响到赔偿。但是,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名字被错误地使用了,您可以向医院或保险公司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正确的。 最后,关于工资和康复期间的药物费用,您可以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雇主不同意支付这些费用,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医疗票据和相关文件,以便于将来处理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