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个火锅店打工,摔了一跤就半摊了,医了9个月了 ,老板连两个月的工资拿了7000元,双方写了一协议,老板把一切责任推到受伤者。
2025-03-13 19:0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工作场所受到伤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提到的老板已经支付了7000元的补偿,并且您与老板之间的协议中也明确表示了雇主对事故不负任何责任。因此,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以确定雇主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承担责任并获得赔偿。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