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九级 赔偿是按照什么标准赔偿的 有哪些赔偿项目?
2025-07-23 16:48《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条例》及司法解释对工伤职工的工伤赔偿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医疗费。指职工因工伤接受治疗所发生的费用。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受伤程度和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指职工因工伤需要住院治疗的,应支付的每日伙食补助费。 (四)护理费。指因工伤需要护理而产生的护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费用。 (五)交通费。指职工因工伤需要前往医院就医或参加工伤治疗活动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六)辅助器具费。指因工伤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等辅助器具所花费的费用。 (七)营养费。指因工伤导致身体虚弱,需加强营养所必需的费用。 以上各项赔偿项目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工伤职工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可以委托专业的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必要时可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