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仓一公司工作快两年了,签的是两年合同,5月13号到期,老板说因为你不能按时配合加班不胜任该岗位,合同到期后要调岗,调成普通工岗位,薪资也要降低。(原来岗位是品质总管,薪资2000基本底薪+1000岗位补贴,+1500绩效奖金。现在变为普工只有2000底薪,没有任何补贴和奖金。)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能不续签合同或者不接受调岗吗?不续签能得到赔偿金吗?或者不接受调岗的话应该怎么做?
2025-07-23 16:55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或存在其他不能胜任工作的事实,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调整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公司突然提出将您从高级管理职位调至普通工人岗位,并且降低工资待遇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非法解雇,违反了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您决定不接受调岗,您可以向公司发出通知,说明您不同意调岗并希望继续履行原合同。同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确定是否构成违法解雇,并请求赔偿金或其他补偿。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